來源:民生周刊2020-12-04 11:05:46
《民生周刊》雜志社聲明
近期,《民生周刊》雜志社接到舉報,應飛舟以人民日報《民生周刊》主任的名義對外從事活動,嚴重損害了人民日報社和《民生周刊》雜志社的聲譽。對此,《民生周刊》雜志社嚴正聲明:
一、《民生周刊》雜志社無此員工,也從未授權過應飛舟代表民生周刊參加任何活動;
二、應飛舟個人的任何行為均與《民生周刊》雜志社無關。
鑒于應飛舟的行為嚴重損害了《民生周刊》雜志社的名譽,造成惡劣影響?!睹裆芸冯s志社保留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的權利。
特此聲明。
《民生周刊》雜志社
2020年12月4日